为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施展才干,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号)要求,现就年张掖市“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年,通过全省统一组织考试,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其中支医岗位选拔招募指标单列)。省列“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人数由省人社厅根据各市需求及报名情况确定,市列“三支一扶”招募计划60人。县区具体招募计划人数由市人社局根据各县区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确定,选拔招募人员服务期为2年。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选拔对象为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的普通高等院校张掖户籍或高考时户籍在张掖的年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放宽至毕业24个月以内、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放宽至退出现役24个月以内。报考支医岗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不限毕业年度。
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习成绩合格,资格初审前应获得毕业证书。
5.报考支医岗位的毕业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年)的通知〉》(学位〔〕11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本科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科生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年)〉的通知》(教职成〔〕10号)医药卫生大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包含在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或所学专业与以上专业门(大)类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不予通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
1.以往参加过“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项目服务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并实行报考告知承诺制,先考试,再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并签署《“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人社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一)报考申请提交
报名时间为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
甘州区人社局 ()
临泽县人社局 ()551
高台县人社局 ()
山丹县人社局()
民乐县人社局 ()
肃南县人社局 ()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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