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网山丹讯山丹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逐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近期,该局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狠抓“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之底,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根据《张掖市民政局、张掖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丹县民政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标发放工作,切实提升兜底保障质量,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根据此次提标要求,从年1月1日起,全县城乡低保标准提高8%,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不低于元,涨幅8%。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元提高至元,涨幅8%,农村一类低保提高到月人均元、二类低保提高到月人均元。惠及全县城乡低保对象1.05万。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元(月人均元)、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元(月人均元)惠及全县特困供养人员0.12万。同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城市低保和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残疾人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肢体、视力、智力、精神一级和智力、精神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元,听力、言语一级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60元。

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县、乡、村将积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入户走访、村务公开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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