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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针对连霍高速甘肃张掖路段“7.17”车祸事故,当地官方发布官方通报,就事故发生的原因等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说明。

“7.17”车祸事故

今年7.17日上午11点15分左右,连霍高速甘肃省山丹县境内发生了一起大型追尾车祸事故。事故中,1辆重型货车撞向前方等待通行通行的车辆,最终导致前方5辆小轿车和另外两辆货车发生了连环追尾碰撞。

车祸发生后,当地警方、消防部门、急救部门等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对被困人员进行救援,对现场交通进行疏导等。此次车祸事故直接造成了8人死亡,6人受伤的悲剧发生,受伤人医院救治后纷纷脱离了生命危险。

官方通报事故原因

经过当地相关部门连续的摸排调查,终于查清了此次车祸事故的真正原因,并于8月10日进行公布。原来,“7.17”事故中的肇事车辆——重型半挂货车,它的车+货的总重量最大上限是49吨,但是这辆肇事车辆事发当天的真实载重是石焦油70多吨,再加上车的重量,总重量达到了87.1吨,已经是严重超载接近一倍的重量了。

该车不但超重,而且还非法加装跳磅装置,使其在经过沧州崔尔庄收费站称重时,重量显示仅有不到32吨,随后经沧榆高速驶向嘉峪关方向。当其行驶至连霍高速甘肃张掖路段时,由于该路段构造特殊——是一段长达34.2公里的长下坡路段,肇事车辆由于超载加之长下坡导致车辆制动装置高温失效,车辆瞬间失去了控制,直接就高速冲向了前方等待通行的车辆,最终造成了本次车祸事故的发生。

事故发生后,警方已经依法将肇事车辆的司机和车辆所有人,以及非法对该车进行改装、装载、称重的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控制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的审查目前仍然在进行中。

上饶弋阳车祸

8月8日,上饶弋阳也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车祸事故,根据当地警方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该事故发生于8月8日的下午4点左右,一辆半挂牵引车和一辆中型客车在弋阳县漆工镇的烈桥村路段发生了严重的碰撞,事故发生后,造成1人当场死亡,另有2医院救治后抢救无效死亡,还有3人受重伤,其他人也都有轻伤。后经当地警方对该事故的调查,排除了两车司机的酒驾和毒驾的可能性,但是事故发生原因目前还在调查中,尚不清楚。

从网上流传的部分视频可以看到当时发生车祸时的惨烈程度,绿色大巴车头部与蓝色半挂车的头部撞到了一起,大巴车的头部直接撞扁的凹进去了,驾驶室整个都没有了,可想而知司机当时有可能就当场死亡了。而蓝色半挂车的车头受到撞击也发生了严重的变形,而且大巴车撞击的位置刚好是半挂车的驾驶室这边,可见半挂车司机当时即使没有当场死亡估计也是受了重伤,凶多吉少了。

更恐怖的是,发生车祸时,大巴车里还装载了不少的乘客,这突如其来的撞击让车里的部分乘客瞬间被巨大的惯性甩出了车外,重重的摔在了水泥地上,有的乘客摔在地上后就昏迷休克了过去。地上散落着两辆车碰撞后的零件碎片,现场瞬间血流成河,混乱不堪,不忍直视。随后当地相关部门赶往现场进行救援,据统计,医院当天总共收治了这次事故的伤者16人,有的伤者伤势太重当场死亡,还有的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最终本次车祸事故造成了3人死亡,3人重伤,多人轻伤。

结语

我们都知道,任何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一面是佛一面是魔。车辆作为现代社会日常的交通运输工具,也不例外,它也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好的一面是为我们带来了方便,不管是出行还是运输都是如此;坏的一面自然就是车祸,车祸带来的灾害往往都是沉重的,轻则损失财产,重则魂归九天。

完全的避免发生车祸那是不现实的,但是合理有效的减少发生车祸还是有可能的,那么到底应该怎么做呢?那就是严格的遵守国家交通法律法规,不超速超载、不擅闯红绿灯等等,如果人人都能做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那将大大减少出现车祸的几率。

最后借用《流浪地球》的一句台词与大家共勉:道路千万条,行车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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