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祭祀
保护生态
华池县城关小学
关于清明祭祀及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信
全体师生及家长:
你们好!
春季来临,风干物燥,火灾易发、多发,各类安全事故也处于高发期。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是森林防火期,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每年由于上坟烧纸、吸烟等人为引发森林火灾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我们的绿色家园。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本着“家校联动,群力共防”的原则,以达到“教育学生,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工作实效,我们就森林防火安全提示如下:
一、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要增强“人人防火、事事防火、时时防
火、处处防火”的安全意识,家长或监护人要教育子女不要玩火。
二、加强教育管理,加强防护力度。家长要加强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教育监护,杜绝失火事故的发生。要养成良好习惯,电器不用时随手切断电源,垃圾由专职人员集中处理,严禁私自焚烧,并主动纠正和制止违反消防违法行为,人人争当消防志愿者。
不到非法售卖点购买烟花爆竹,提倡文明过节,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确需燃放烟花爆竹需有家长陪护。
不进入山林踏青,不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
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未成年人参加扑灭山火活动。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在森林防火关键时期,严禁下列行为:
进入林区内郊游、踏青等活动。
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上坟烧纸祭祀、烧花圈。
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
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
野炊、生火烘烤食物。
燃放烟火爆竹、爆破作业。
四、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警电话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五、希望广大学生家长与学校一起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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