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18日,最高检发布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明确醉酒驾驶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吊销驾驶人持有的所有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非吊销某一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华池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学习该指导案例后,迅速行动,发挥检察监督职能。4月20日,检察干警对年至今办理的危险驾驶案件,驾驶证吊销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阅看卷宗和系统查询的80件案件,华池县交管部门均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驾驶证予以吊销,做到了应吊尽吊。

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刑法规制,已十年有余,案件数不降反增,涉案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法治意识较为淡薄。下一步,华池县检察院将致力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力求从“事后打击”向“源头治理”转变。将法治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使群众切实体会到酒驾的危险和处理的严肃性,达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的法律效果。

监制:朱志高

审核:刘孝博编辑:邹海妮文字:付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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