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案件调解质量和效率,组建山丹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统筹八个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八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从县直机关各单位抽调8名有经验责任心强的主任、副主任科员脱离原工作岗位到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专门从事访调、诉调工作。同时,从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老干部中聘请了4名金牌调解员及22名律师、法律工作者为常驻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专业调解员,连同八个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八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名调解员,形成了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多方参与的强大合力。

创新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

笔者在山丹县法院了解到,年与年同期相比,该县受案民事案件下降6%。“这两年的民事诉讼案件有所下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对10多类民事矛盾纠纷引导立案群众到综治中心先行调解,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对矛盾纠纷案件及时化解。”山丹县法院立案庭庭长杜明晗告诉笔者。

该中心健全完善了属地调处化解、逐级调处化解、归口调处化解、联动调处、司法人员进驻、县级领导分类接访、领导干部包案、督察督办、调诉对接、司法确认、个案补贴等13项制度,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理方面实现从受理交办向就地调处、从单打独斗向联调联处、从一般调解向依法调处、从被动参与向主动议事、从各方稳控向多方维权、从“无序上访”向“法治信访”六个方面转变。同时,配备4个多元化调解室,实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坐班制,对受理的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政府采购形式予以落实报酬,走出了一条对矛盾纠纷精确分流、合力化解的多元化调解之路。通过多元化解和合力攻坚调处,群众的闷气有地方“撒”了,难心事、揪心事有人管了,矛盾纠纷也得到了有效化解。

“自从山丹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运行以来,因为整合了信访、司法、城建、人社的各方面的资源,有纠纷,我们吹哨,各部门迅速集合报到,现场进行研究、解决。这样一来,办事的效率明显地提高了,极大地方便了百姓。”山丹县信访局副局长李斌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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