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民乐县扶贫办原主任勾兴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年7月,时任县扶贫办主任勾兴未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将光伏扶贫项目交由不具备政府采购资格的企业实施,因资金不到位,企业未及时兑现务工人员工资和贫困户收益,造成不良影响。年5月,勾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山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动落实工作不力问题。年4月,山丹县住建局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不认真,对农村危旧房改造整改工作不重视,致使整改工作滞后。年5月,县住建局分管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党组成员朱秉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组书记、局长赵志勇被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甘州区乌江镇小湾村挪用危旧房改造资金问题。年1月和年1月,小湾村先后将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30万元违规用于小康住宅楼基础设施建设和乌平公路集资。年5月,小湾村党支部书记任怀德、村委会原主任刘克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临泽县倪家营镇高庄村党支部书记马文武优亲厚友等问题。年9月,马文武违反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规定,让其子租赁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房,造成不良影响;年11月,马文武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列入“借母还羔”扶贫对象,并以其名义领取政府补贴资金0.5万元,投放的羊只由其子养殖,只向贫困户象征性支付钱款。年5月,马文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高台县巷道镇小寺村村委会副主任李永存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年2月,李永存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挪用扶贫互助资金10万元归个人使用。年5月,李永存分三次归还了挪用资金。年5月,李永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甘南州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释放出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舟曲县江盘镇马土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杜开明等村干部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金和民政救助金的问题。年至年,杜开明在担任马土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其子名义虚报退耕还林面积11.5亩,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助金元和民政救助金元。村委会原主任王学马才,以其子名义虚报退耕还林面积18亩,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助金元和民政救助金元。村文书黄华代以其子名义虚报退耕还林面积12.09亩,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助金元和民政救助金元。年5月,在舟曲县“一卡通”专项治理限期主动说清问题期间,杜开明等三人主动到江盘镇纪委说明情况,并全部上缴违规领取的退耕还林补助金和民政救助金。年4月,杜开明、王学马才,黄华代三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潭县城关镇青崖村委会原主任苏贤德侵占群众补助款的问题。年3月至年11月,苏贤德在担任青崖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青崖村村民周小俊“一折通”上的1.万元政府补助款据为己有。年7月,苏贤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侵占资金已全部退还周小俊本人。

3.合作市佐盖曼玛镇财政所原所长马占礼工作不实不细,滞留惠农资金的问题。年4月至年7月,马占礼在担任佐盖曼玛镇财政所所长期间,工作不实不细,审核把关不严,对惠农账户核对不精准,上报的惠农资金花名册部分账户户名或账户错误,导致佐盖曼玛镇户农牧户各类惠农资金12.79万元未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年6月,马占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滞留的惠农资金已全部补发到位。

以上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交账期,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战略部署,聚焦扶贫领域重点人员和重点区域,着力解决扶贫工作落实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忠诚履职,务实重干,让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真正惠及贫困人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扛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政治责任,紧盯扶贫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等关键环节,强化过程监督,执纪在前,坚决刹风肃纪,持续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强化责任追究,在查处当事人的同时,严肃问责不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组织和责任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为全州脱贫攻坚冲刺决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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