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自今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就把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作为改革成败的试金石,要求复议机构始终遵循合法、公正、及时和便民的原则,严把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调查和决定关,力争使每件办结的案件都能得到当事人的认可。
受理关。申请人提交复议申请后,及时对申请书进行审查,看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是否具备申请主体资格,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有关手续是否完备等。若全部符合复议法要求,即按规定受理,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并告知按时限作出答辩。
审核关。即根据申请人提出的复议请求和事项,对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意见和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详细核对,依法分析其客观性、合理性,并对执法主体单位的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办案人员资格等进行审查。
调查关。即对双方提出的理由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应申请人请求组织办案人员召开听证会议或是深入现场和实地,做进一步取证或重新调查工作。
决定关。经过上述程序后,一般案件由办案人员拟定审理报告、提出审结意见,提交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研究,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则提交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议决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最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按时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重点把好以上“四关”的同时,山丹县在行政复议全过程引入调解机制,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紧密衔接、联合配合,打造便民利民、低成本高效率行政争议解决平台,结合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精准高效开展调解和解工作,既解开群众“心结”,又解开执法“症结”,切实提高行政争议化解效果。(张掖市山丹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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